《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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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 贾德 作家出版社
摘录
这里坚决相信人的理智的态度被称为理性主义。所谓理性主义者就是百分之百相信人类的理智是世间所有知识泉源的人。
赫拉克里特斯说:“所有事物都是流动的。”每一件事物都在不停变化、移动,没有任何事物是静止不变的,因此我们不可能“在同一条河流中涉水两次”。当我第二次涉水时,无论是我还是河流都已经与从前不同了。
根据希波克拉底派的医学传统,要预防疾病,最重要的就是饮食起居要节制,同时要有健康的生活方式。他们认为健康是人的自然状态。人之所以生病,是因为身体或心灵不平衡,因而使大自然“出轨”所致。保持健康的方法就是节制饮食、保持和谐,并拥有“健康的身体与健康的心灵”。
生小孩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同样的,每一个人只要运用本身的常识,就可以领悟哲学的真理。所谓运用本身的常识就是搜寻自己的内心,运用内心的智慧。
最具颠覆性的人就是那些提出问题的人,而回答问题则比较不危险。
苏格拉底声称他受到内心一个神圣声音的指引,同时他的“良心”也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他说:“知善者必能行善。”他的意思是人只要有正确的见解,就会采取正确的行动。也唯有行所当行的人才能成为一个“有德之人”。我们之所以犯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何者是对的。这是人何以必须不断学习的原因。苏格拉底想为是非对错找出一个清楚明白,而且放诸四海皆准的定义。他与那些诡辩家不同的是,他相信辨别是非的能力就存在于人的理性中,而不存在于社会中。
苏格拉底认为,人如果违反自己的理性就不会快乐。而那些知道如何找到快乐的人就会遵照自己的理性行事。
犬儒派学者强调,真正的幸福不是建立在外在环境的优势——如丰裕的物质、强大的政治力量与健壮的身体——之上。真正幸福的人不依赖这些稍纵即逝的东西。同时,由于幸福不是由这类福祉构成的,因此每一个人都可以获致幸福,更重要的是,一旦获得了这种幸福,就不可能失去它。犬儒学派相信,人们无需担心自己的健康,不应该因生老病死而苦恼,也不必担心别人的痛苦而让自己活受罪。于是,到了今天,“犬儒主义”这些名词的意思变成是对人类真诚的轻蔑不信,暗含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的态度与行为。
斯多葛学派强调,所有的自然现象,如生病与死亡,都只是遵守大自然不变的法则罢了,因此人必须学习接受自己的命运。没有任何事物是偶然发生的,每一件事物发生都有其必要性,因此当命运来敲你家大门时,抱怨也没有用。他们认为,我们也不能为生活中一些欢乐的事物所动。在这方面,他们的观点与犬儒学派相似,因为后者也宣称所有外在事物都不重要。到了今天,我们仍用“斯多葛式的冷静”(stoiccalm)来形容那些不会感情用事的人。
伊壁鸠鲁学派强调在我们考量一个行动是否有乐趣时,必须同时斟酌它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伊壁鸠鲁强调,所谓“乐趣”并不一定指感官上的快乐,如吃巧克力等。交朋友与欣赏艺术等也是一种乐趣。此外,我们若要活得快乐,必须遵守古希腊人自我规范、节制与平和等原则。自我的欲望必须加以克制,而平和的心境则可以帮助我们忍受痛苦。“死亡和我们没有关系,”伊壁鸠鲁扼要地说,“因为只要我们存在一天,死亡就不会来临。而当死亡来临时,我们也不再存在了。”(说到这点,我们好像从没听说过有谁得了死亡这种病。)
所谓印欧民族指的是所有使用印欧语言的民族与文化,包括所有的欧洲国家,除了那些讲菲诺攸格里克语族语言(包括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最北端的拉普兰语、芬兰语、爱沙尼亚语和匈牙利语)或巴斯克语的民族之外。除此之外,印度和伊朗地区的大多数语言也属于印欧语系。印度教与佛教这两大东方宗教都源自印欧文化,希腊哲学亦然。
闪族文化。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他们的语言也和印欧语系完全不同。闪族人源自阿拉伯半岛,不过他们后来同样也迁徙到世界各地。两千多年来,这些犹太人一直过着离乡背井的生活。通过基督教与回教,闪族文化(历史与宗教)的影响遍及各地。西方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编按:Christianity,系包括所有信奉基督的教派,最重要的有四种: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英国圣公会,其中基督教又称新教,是十六世纪宗教革命后才分出来的)与伊斯兰教——都源出闪族。
生命本来就是悲伤而严肃的。我们来到这个美好的世界里,彼此相逢,彼此问候,并结伴同游一段短暂的时间。然后我们就失去了对方,并且莫名其妙就消失了,就像我们突然莫名其妙地来到世上一般。
笛卡尔怀疑每一件事,而这正是他唯一能够确定的事情。此时他悟出一个道理:有一件事情必定是真实的,那就是他怀疑。当他怀疑时,他必然是在思考,而由于他在思考,那么他必定是个会思考的存在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思故我在。
斯宾诺莎强调世间只有一种存在是完全自主,且可以充分自由行动的,那就是上帝(或自然)。唯有上帝或自然可以表现这种自由、‘非偶然’的过程。人可以争取自由,以便去除外在的束缚,但他永远不可能获得‘自由意志’。我们不能控制发生在我们体内的每一件事,这是扩延属性的一个模态。我们也不能‘选择’自己的思想。因此,人并没有自由的灵魂,他的灵魂或多或少都被囚禁在一个类似机器的身体内。斯宾诺莎指出,使我们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与和谐的是我们内心的各种冲动。例如我们的野心和欲望。但如果我们体认到每一件事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我们就可以凭直觉理解整个大自然。我们会很清楚地领悟到每一件事都有关联,每一件事情都是一体的。最后的目标是以一种全然接纳的观点来理解世间的事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与满足。这是斯宾诺莎所说的SubSpecieaeternitatis。
你对自我的认知实际上是一长串你同时体验过的单一印象造成的结果。正如休谟说的,这个自我‘只不过是一束不同的知觉以无法想象的速度接连而来,不断改变并移动’的过程。
佛陀认为人生就是一连串心灵与肉身的变化,使人处于一种不断改变的状态:婴儿与成人不同,今日的我已非昨日的我。佛陀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我’的,也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因此,并没有‘我’或不变的自我。”
一件事情跟着另外一件事情发生,并不一定表示两者之间必有关联。哲学的目的之一就是教人们不要妄下定论。因为,妄下定论可能会导致许多迷信。
黑格尔指出我们的理性事实上是动态的,是一种过程。而‘真理’就是这个过程,因为在这个历史的过程之外,没有外在的标准可以判定什么是最真、最合理的。
马克思将这些物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条件称为社会的基础,并将社会思想、政治制度、法律规章、宗教、道德、艺术、哲学和科学等称为社会的上层构造。
所有生命都赖以组成的复合分子要能够形成,至少要有两个条件:一、大气层里不能有氧气,二、要受到宇宙辐射线的照射。
萨特所描述的乃是二十世纪的城市人。你也许还记得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曾经兴高采烈地强调人的自由与独立。萨特则觉得人的自由是一种诅咒。他说,‘人是注定要受自由之苦的。因为他并没有创造自己,但却是自由的。因为一旦被扔进这个世界里来,他就必须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可是我们仍然是自由的个体,而这种自由使我们注定一生中要不断地做选择。世上没有我们必须遵守的永恒价值或规范,这使得我们的选择更加有意义。因为我们要为自己所做的事负全责。萨特强调,人绝对不能放弃他对自己行动的责任,也不能以我们‘必须’上班、‘必须’符合中产阶级对我们生活方式的期望为理由,逃避为自己做选择的责任。如果我们逃避这项责任,就会沦为无名大众的一分子,将永远只是一个没有个性的群体之一,逃避自我并自我欺骗。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我们的自由迫使我们要成为某种人物,要‘真实’地活着。萨特认为生命应该有意义,这是一个命令。但我们生命中的意义必须由我们自己来创造,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创造自己的生命。